導語:2月28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就近日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做了有關情況介紹。
2月28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就近日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做了有關情況介紹。陶凱元稱,《意見》是兩辦印發的個專門面向知識產權審判的里程碑式的綱領性文件,確立了新時代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改革目標和重點措施。
《意見》提出,不斷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優化科技創新法治環境,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建設知識產權強國、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陶凱元表示,作為對創新的產權制度安排和激勵機制,知識產權制度是創新原動力的基本保障,司法是保護知識產權有效、根本、權威的手段。《意見》將“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作為指導思想的重要內容,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新熱情,推動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不斷增強我國經濟的創新力和競爭力。
我國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證難”、侵權訴訟“賠償低”、案件審理“周期長”等問題有望加快得到解決。根據《意見》,我國將建立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特點的訴訟證據規則,以及體現知識產權價值的侵權損害賠償制度,推進符合知識產權訴訟規律的裁判方式改革。《意見》特別提出,加大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降低維權成本。對于具有重復侵權、惡意侵權以及其他嚴重侵權情節的,依法加大賠償力度,提高賠償數額,由敗訴方承擔維權成本,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有效遏制和威懾侵犯知識產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