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數據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近日由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這是我國次在國家層面出臺科學數據管理辦法。《辦法》明確,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產生的科學數據要進行強制性匯交,并通過科學數據中心進行規范管理和長期保存。
近年來,我國科學數據呈“井噴式”增長態勢,然而,我國的科研數據在缺乏統籌的情況下并未發揮其應有價值。比如,科學數據利用率不高,有些課題組獲取數據、發了文章、評完獎之后,數據就被鎖在抽屜里了。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科學數據開發利用、開放共享和安全保護等方面還有很大改進空間。”4月4日,科技部組織專家解讀《辦法》,科技部基礎研究司司長葉玉江說,面對當前科技創新對科學數據管理的需求,科學數據的管理、應用尚存短板,“特別是有許多高價值的科學數據,并未在國內得到充分的共享和使用就流向國外”。
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副主任王瑞丹直言,以往“學者向國外發表論文時會應期刊要求提交科學數據”,而國內沒有公開和匯交的要求,重要數據容易發生流失,也常出現國內科研數據國外有、國內反倒沒有的怪象。
科學數據的價值在于使用。《辦法》的亮點,就是把確保數據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突出科學數據共享利用。按照“開放為常態、不開放為例外”的共享理念,明確為公益事業無償服務的政策導向。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孫九林院士表示,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產生了大量科學數據,多個部門已將科學數據匯交作為科研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辦法》中對利用政府預算資金資助的各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所形成的科學數據,要求由項目牽頭單位匯交到相關科學數據中心。
國家氣象信息中心主任趙立成透露,后續科技部將推動建立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學數據中心,實現國家政府預算產生數據長期管理和共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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