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寧夏科技廳將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下放部分科技項目管理權限,改進科技項目管理機制。
一是轉變管理方式。簡化科技項目和經費管理流程,推進科技項目立項、評審“網上辦、集中批、聯合審、不見面”,提高項目立項、評審效率。
二是改革科技項目形成機制。按照“頂層設計+聚焦產業+常年申報”的原則組織項目申報,將科研項目聚集到解決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培育、惠民項目短板等重點問題上。同時,鼓勵市縣、園區、企業建立科技項目庫,改變年度集中限時申報的做法,實行科研項目隨時申報,滾動安排。
三是實行科技項目分級管理。自治區負責涉及全局的重大重點科技項目,一般項目和區域性特色科技項目的管理權限下放給各市縣科技部門。從今年開始,給五市及寧東基地切塊安排項目資金,將資金、任務、責任以及項目的申報、評審、立項、批復、驗收等職能一并下放到五市和寧東基地,由市級科技部門統籌安排。
四是加強項目監管。加強科技監督和評估,注重科技計劃項目的過程管理,完善多部門和地區聯動的監督檢查機制,強化科技項目的成果和績效導向。
五是建立完善的自治區重大科技決策、重大項目立項、重大科技工程咨詢機制,建立科技項目專家庫,成立自治區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