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強化戰略科技力量”。這為科技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
科技獎勵制度是鼓勵自主創新、激發人才活力、營造良好創新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不斷改革和豐富科技獎勵制度,有利于激發科技界乃至全社會創新創造的熱情。
2017年5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通知,重點針對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提出新的改革舉措。重點任務包括:實行提名制,建立定標定額的評審制度,調整獎勵對象要求,明晰專家評審委員會和政府部門的職責,增強獎勵活動的公開透明度,健全科技獎勵誠信制度,強化獎勵的榮譽性等。方案為充分調動全社會支持科技創新的積極性,為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建成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注入更大動力。
根據2017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重點改革任務,2017年度的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工作呈現新氣象。
2017年進一步拓寬了自然科學獎和技術發明獎的專家推薦渠道,規定三名院士可以共同推薦1項技術發明獎項目,一名院士可以推薦1項1人獨立完成人或完成人40歲(含)以下的技術發明獎項目。2017年度專家推薦數量分別占自然科學獎和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推薦總數的40.2%和30.3%,成為重要的推薦渠道。由過去主動自薦轉變為他薦的方式,有利于引導科技人員潛心研究、專注學術,遏制學術浮躁等不良風氣。推薦渠道的放寬,為優秀成果脫穎而出創造了機會,為實行提名制積累了寶貴經驗。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科技發展突飛猛進,科技成果呈現井噴態勢,近幾年來,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質量越來越高,影響力越來越大,涌現出來的部分科技成果具備全球領跑實力,科技獎勵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得到進一步彰顯。
進入新時代,構建既符合科技發展規律又適應我國國情的中國特色科技獎勵體系踏上了新征程、譜寫出新篇章,必將進一步增強科技人員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激發創新內生動力。(凌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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